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2019年3月24日发布警方通报,山西21岁男子造谣“响水18名消防员牺牲” 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盐城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警方通报
通报具体内容:
响水“3·21”爆炸事故发生后,3月22日,史某康(男,21岁,山西人)在网络发帖称“18名消防员因吸入大量致瘤气体而牺牲”。
经查,史某康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,混淆视听,扰乱公共秩序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相关规定,史某康涉嫌犯罪,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釆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警方提醒,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,对故意歪曲事实散布谣言、制造恐慌情绪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,警方将依法严惩。
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共同维护晴朗的网络空间。